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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普及-保安服务的礼仪规范

着装

(1) 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,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。因私外出应着便服。

(2) 着保安制服时,应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。

(3) 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,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。

(4) 在驻勤单位除工作外,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。

(5) 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、不准披衣、敞怀、挽袖、卷裤腿、歪戴帽子、穿拖鞋或赤足。

(6) 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,严禁将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变卖、赠送或借给他人。

(7) 着装参加重要活动时,只准佩带领导机关统一颁发的勋章、奖章和证章,不准佩带其他徽章和饰物。

仪表仪容

(1) 值班时要仪表端庄,精神饱满。

(2) 男性保安不准留长发、大鬓角和胡须,女性保安发辫不得过肩。

(3) 不得染发、染指甲、不得化浓妆、戴饰物。

礼节

(1) 在下列场合行举手礼:

① 着装遇领导时;

② 站岗、执勤、交接班时;

③ 纠正违章时;

④ 受到领导接见、慰问以及领导视察、检查时;

⑤ 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;

⑥ 着装在大会上发言开始和结束时。

(2) 在参加集会、大型活动奏国歌、升国旗时,要自行立正行注目礼。

(3) 对日常接触的领导可以不敬礼。

卫生

(1) 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,保持执勤区域整齐清洁。

(2) 内务卫生。

①床单、被褥整齐干净,床下无杂物。

②地面无烟头、无痰迹、无纸屑。

③门窗洁净,玻璃明亮。

④生活用品摆放整齐,统一规范。

⑤不准饲养宠物,不准私自张贴、悬挂图片、画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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